谁来购买租赁资产?
资本是逐利的,只要有好的资产就不缺出资人。但因租赁资产的特殊性,要找出青睐租赁资产的出资人目前还不太容易。在行业规范自己行为的同时,向潜在的出资人宣传租赁资产的价值也是很有必要。
日前青睐租赁资产的货币市场有: 部分银行的保理机构,个别银行的理财部门;还有部分外商投资银行系租赁公司和个别非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资本市场有少数信托公司做的租赁信托计划;还有个别租赁公司上市后直接购买租凭资产,租凭基金正在探索中,租凭资产交易所也在尝试中
何时实现资产退出?
对于第三方资本的租赁公司,如果继续“发扬传统”的话,对于现有的退出渠道依然还是保持畅通。只不过在宏观调控下,一些同质化产业的租赁资产可能就不那么容易退出了。在业务活动范围内应该扩大产业的服务范围,尤其是在政府鼓励,并带有补贴的项目。那样的话收益率会高一些,日后销售更轻松些
对于信贷类租赁资产,如果项目本身收益率比较高,现阶段可以考虑与资本市场对接的问题。比较他们现在开始关注这个领域。条件是一定要让他们看到,并能分享租赁收益
如果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经营,在找到买主的时候在做租赁资产,“即做即卖”实现“零库这样做对经营者和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租赁资产规模的增长速度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放卫存"星”。但因规范操作,租赁的市场渗透率会进一步提高,租赁行业朝健康发展路上转型,前途更加光明。在这方面鑫桥联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建的“鑫模式”是很值得我们借鉴的。
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事业的发展,保理业务也被拓展应用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租赁债权退出机制中融资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是融资租赁公司的“应收账款”即“租赁债权”,根据《合同法》,该租金债权可以进行转让与受让,因而在实务中就诞生了与贸易保理融资在形式上不同的租赁保理融资,但实质上都是对“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提供了退出机制和再融资。现在,越来越多的银行机构和化的保理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腾笼换鸟”,扩大业务规模和实现再融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