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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及优势设立服务
发布时间:2023-10-22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金融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及优势设立服务

普通商业保理参与者一般有保理商、卖方和买方。保理商是指依法取得商业保理牌照经营商业保理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卖方是指基础交易中的债权人(商业保理中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债权、申请保理融资等服务的一方当事人),买方是指基础交易中的债务人(保理商受让应收账款债权后,应向保理商履行对应收账款付款义务的一方)。保理的基础交易是指卖方与买方之间有关卖方向买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出租资产等商事交易行为。

从商业保理合同的概念我们不难分析出商业保理业务的基本交易结构。供给方与需求方发生赊销交易,供给方对需求方有应收账款债权,供给方将其债权转让给保理人,这是基础、简单的保理交易结构。

商业保理具有融资、专门应收账款管理、降低经营风险、财务结构优化等基本功能,具体为: 通过商业保理,供应商可以将贸易项下应收账款有效剥离出报表,转移信用风险,提前收回贸易账款,加强资金的流动性,在供应链金融中,商业保理作为供应链常用的解决方案,为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积极作用。

保理行业的市场认知度不断提升

商业保理公司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我国商业保理业经历了2005-2009年的探索发展期和20092012年的跨越发展期之后,至2012年下半年商务部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我国商业保理行业才开始逐步规范发展,商业保理发展进入正规化、化、规模化的新阶段。

目前,商业保理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业务需求不断扩大,政策法规环境逐步改善,服务的行业领域不断扩展,业务模式和产品不断创新,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风控措施不断跟进。

总的来看,保理行业发展呈现以下鲜明特点: 涉及的行业领域、业务模式和产品种类日渐丰富;与互联网的结合越来越紧密,线上保理应运而生;拥有金融实力和雄厚产业背景的大企业不断涌入,保理行业蓬勃发展;商业保理公司间开始寻求合作。据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委员会发布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已注册商业保理法人企业及分公司共计11541家

在行业监管规范上,2018年5月8日,商务部下发《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将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了银保监会,标志着国家对保理行业由适度监管转为强监管,商业保理市场的监管体制越发完善。

在法律规范上,起初只有部分行业管理规范和地方政府的规章、规范意见,如2014年的《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上海、成都等地方政府引发的相关规范等;合同法并没有把保理合同列为有名合同,相关规定只见于合同法第79条至83条对债权(应收账款)转让的效力进行了规定。民法典合同编中保理合同”终于作为典型合同之一列入其中。

《2019年中国供应链金融行业发展报告》中指出,随着大数据以及平台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模式已经成为价值链重构的主要动力。在供应链金融中,商业保理作为供应链学用的解决方案,为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商业保理企业已累计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达3万亿元,服务中小企业数量超过300万家。仅2018年就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1.2万亿元,受益的中小企业达120万家。可见,保理行业的市场认知度和受重视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指出,“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

展望将来,商业保理公司作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现代服务业,在国家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的政策堆动下,在提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背景下,商业保理行业将继续秉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使命,充分发挥商业保理在供应链金融的优势,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核心提示:普通商业保理参与者一般有保理商、卖方和买方。保理商是指依法取得商业保理牌照经营商业保理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卖方是指基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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